【集注】
《医宗金鉴》·吴谦·〔清〕
李□曰:『活人书』云:伤寒大病后,气血未得平复,变成百合病。今由百脉一宗悉致其病观之,当是心、肺二经之病也。如行卧、饮食、寒热等证,皆有莫可形容之状,在『内经』解□病似之。观篇中有如神灵者,岂非以心藏神、肺藏魄,人生神魄失守,斯有恍惚错妄之情乎?又曰:『内经』云: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气遗留不去伏于脉中,则昏昏默默,凡行卧、饮食、寒热,皆有一种虚烦不耐之像矣。 沈明宗曰:若邪淫于胸中连及上脘,则意欲食,复不能食,走于肝肾,故常默默,流入脾胃,故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邪不在胃,饮食或有美时,壅抑胃气,则闻食臭,流于胆则口苦,流于膀胱则便赤,以上诸证,非一齐并见,皆移易变动而见也。 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注】 此承上条以明其治也。百合一病,难分阴阳表里,故以百合等汤主之。若病见于阴者以温养阳之法救之;见于阳者,以凉养阴之法救之;即下文见阳攻阴,或攻阴之后表仍不解,复发其汗者,此为逆。见阴攻阳,或攻阳之后,里仍不解,乃复下之者此亦为逆也。 【集注】 徐彬曰:『内经』所谓用阴和阳,用阳和阴,即是此义。故诸治法,皆以百合为主。 至病见于阳,加一、二味以和其阴;病见于阴,加一、二味以和其阳。 李□曰:百合病多端,数条之法,亦说不尽。 沈明宗曰:此治百合病之总要法也。微邪伏于荣卫,流行而病表里,当分阴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