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短篇小说

《尝试集》·胡适
这一篇乃是3月15日在北京大学国文研究所小说科讲演的材料。原稿由研究员傅斯年君记出,载于《北京大学日刊》。今就傅君所记,略为更易,作为此文。 一 什么叫做“短篇小说”? 中国今日的文人大概不懂“短篇小说”是什么东西。现在的报纸杂志里面,凡是笔记杂纂,不成长篇的小说,都可叫做“短篇小说”。所以现在那些“某生,某处人,幼负异才,……一日,游某园,遇一女郎,睨之,天人也,……”一派的烂调小说,居然都称为“短篇小说”!其实这是大错的。西方的“短篇小说”(英文叫做Short story),在文学上有一定的范围,有特别的性质,不说单靠篇幅不长便可称为“短篇小说”的。 我如今且下一个“短篇小说”的界说: 短篇小说是用最经济的文学手段,描写事实中最精彩的一段,或一方面,而能使人充分满意的文章。 这条界说中,有两个条件最宜特别注意。今且把这两个条件分说如下: (一)“事实中最精彩的一段或一方面”,譬如把大树的树身锯断,懂植物学的人看了树身的“横截面”,数了树的“年轮”,便可知道这树的年纪。一人的生活,一国的历史,一个社会的变迁,都有一个“纵剖面”和无数“横截面”。纵面看去,须从头看到尾,才可看见全部。横面截开一段,若截在要紧的所在,便可把这个“横截面”代表这个人,或这一国,或这一个社会。这种可以代表全部的部分,便是我所谓“最精彩”的部分。有譬如西洋照相术未发明之前,有一种“侧面剪影”(Silho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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