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之事功化

《知堂乙酉文编》·周作人
董仲舒有言曰,正其谊不谋其利,名其道不计其功。这两句话看去颇有道理,假如用在学术研究上,这种为学问而学问的态度是极好的,可惜的事是中国不重学问,只拿去做说空话唱高调的招牌,这结果便很不大好。我曾说过,中国须有两大改革,一是伦理之自然化,二是道义之事功化。这第二点就是对于上说之纠正,其实这类意见前人也已说过,如黄式三《儆居集》中有《申董子功利说》云: “董子之意若曰,事之有益无害者谊也,正其谊而谊外之利勿谋也,行之有功无过者道也,明其道而道外之功勿计也。”这里固然补救了一点过来,把谊与道去当作事与行看,原是很对,可是分出道义之内或之外的功利来,未免勉强,况且原文明说其利其功,其字即是道与义的整个,并不限定外的部分也。我想这还当干脆的改正,道义必须见诸事功,才有价值,所谓为治不在多言,在实行如何耳。这是儒家的要义,离开功利没有仁义,孟子对梁惠王说,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但是后边具体的列举出来的是这么一节: 说到大哥们的见怪,此是一件大事,不是可以看轻的。这些大哥们都是守正之士,或称正人君子,也就是上文所云太史公都老爷之流,虽然是生在民国,受过民主的新教育,可是其精神是道地的正统的,不是邹鲁而是洛闽的正统。他们如看见小子们落在河里,胸中或者也有恻隐之心,却不见得会出手去捞,若是另一位娘儿们在他们面前脱光了衣服要撺下水去,这个情景是他们所决不能许可或忍耐的。凭了道德名教风化,或是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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