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油炸鬼
《瓜豆集》·周作人
前写《谈油炸鬼》一小文,登在报上,后来又收集在《苦竹杂记》里边。近阅李登斋的《常谈丛录》,卷八有油果一条,其文云: “市中每以水调面,捏切成条大如指,双叠牵长近尺,置热油中煎之,大如儿臂,已熟作嫩黄色,仍为双合形,撕之亦可成两。货之一条价二钱,此即古寒具类,今远近皆有之,群呼为油 鬼,骤闻者骇焉,然习者以为常称,不究其义。后见他书有称油煎食物为油果者,乃悟此为油 果,以果与鬼音近而转讹也。鬼之名不祥不雅,相混久宜亟为正之,否则安敢以此鬼物进于尊贵亲宾之前耶。”油炸鬼在吾乡只是民间寻常食品,虽然不分贫富都喜欢吃,却不能拿来请客,(近年或有例外,不在此列,)所以尊贵亲宾云云似不甚妥,若其主张鬼字原为果字,则与鄙见原相似也。又前次我征引孙伯龙的《南通方言疏证》,却没有检查他的《通俗常言疏证》,其第四册饮食门内有一条云: 近时的人喜欢把他拉到秦会之的身上去,说这实在是油炸桧。这个我觉得很不合道理。第一,秦桧原不是好人,但他只是一个权奸,与严嵩一样,(还不及魏忠贤罢?)而世间特别骂他构和,这却不是他的大罪。我们生数百年后,想要评论南宋和战是非,似乎不甚可靠,不如去问当时的人,这里我们可以找鼎鼎大名的朱子来,我想他的话总不会大错的罢。《语类》卷百三十一有云: “问,高宗若不肯和,必成功。曰,也未知如何,将骄惰不堪用。”由此可知朱晦庵并不反对构和,他只可惜和后不能自强以图报复。第二,秦桧主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