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祭规

《苦口甘口》·周作人
案头放着两部书,草草一看似乎是很无聊的东西,但是我却觉得很有意思,翻阅了几回之后,决心来写一篇小文,作为介绍。这是两种祭规。其一,萧山汪氏的《大宗祠祭规》,嘉庆七年刊,为汪辉祖所订定,有序文。其二,山阴平氏的《瀫祭值年祭簿》,约在光绪十六年,为平步青所订定,手写稿本。祭规本来只是宗祠或房派的祭祀规则,想来多是呆板单调的,没有什么可看,但是祭祀是民俗之一重要部分,这祭祀正也是其中的一种重要资料,况且汪平二氏都是绍兴大家,又经过两位名人的手定,其文献上的价值自然更是确实无疑的了。 在宗祠或房派之祭祀,除夕与元旦都是同样重要,平常轮值交代大抵在冬至之后,新值年房份便从年末的祭祀办理起头。现在便从汪氏《大宗祠祭规》中值祭条款,将除夕元旦两项抄录于下: 祀后土神祭品,肉一方,刀盐一盘,腐一盘,太锭一副,烧纸一块,上香,门宵烛一对,酒一壶,祝文。 猪肉熟一斤,白切。羊肉熟十两。拌杂,藕。肠肝,装鹅熟八两,鲜鱼生一斤,羊杂,装鸡六两,芽豆,血汤。”案祭桌用香炉一,烛台二,插供花之瓶二,通称五事,如无花瓶则称三事,多以锡为之,间有用古铜者。水果高尺三或一尺者曰高果,与高茶相似。大抵用竹签穿金橘荸荠等,数本直立,插黄土墩上,置特制锡碗中,但以饰观瞻,不中吃也。饮酒每席五人,桌一面悬桌帏,对面一座,由房份长老分占之,上下四座则后辈杂坐矣。 春秋分日祠祭照例有祭文,汪氏《祭规》所记秋祭祝文较为简明,录之…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