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粹与国学
《空山灵雨》·许地山
“国粹”这个名词原是不见于经传的。它是在戊戌政变后,当“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呼声嚷到声嘶力竭的时候所呼出来的一个怪口号。又因为《国粹学报》的刊行,这名词便广泛地流行起来。编《辞源》的先生们在“国粹”条下写着:“一国物质上,精神上,所有之特质。此由国民之特性及土地之情形,历史等,所养成者。”这解释未免太笼统,太不明了。国民的特性、地理的情形、历史的过程,乃至所谓物质上与精神上的特质,也许是产生国粹的条件,未必就是国粹。陆衣言先生在《中华国语大辞典》里解释说,“本国特有的优越的民族精神与文化”,就是国粹。这个比较好一点,不过还是不大明白。在重新解释国粹是什么之前,我们应当先问条件。 (一)一个民族所特有的事物不必是国粹。特有的事物无论是生理上的,或心理上的,或地理上的,只能显示那民族的特点,可是这特点,说不定连自己也不欢喜它。假如世间还有一个有尾巴的民族,从生理上的特质,使他们的尾巴显出手或脚的功用,因而造成那民族的精神与文化。以后他们有了进化学的知识,知道自己身上的尾巴是连类人猿都没有了的,在知识与运动上也没有用尾巴的必要,他们必会厌恶自己的尾巴,因而试要改变从尾巴产出来的文化。用缺乏碘质的盐,使人现出粗颈的形态,是地理上及病理上的原因。由此颈腺肿的毛病、说话的声音、衣服的样式,甚至思想,都会受影响的。可是我们不能说这特别的事物是一种“粹”,认真说来,却是一种“病”。假如有个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