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谭十一兄左羽书(清)朱彝尊

《清代散文名篇》·佚名
江生自昌平至[1],述十一兄比来颇有不豫之色[2]。叩其故,则以贤主人好音乐,延吴下歌板师[3],所进食单[4],恒倍主客之奉,思辞之归。弟以为不足介意也。 昔者孔子以燔肉不至行[5],穆生以醴酒不设去[6],则以先至后不至,先设后不设。是为礼貌衰则去之,去之固宜矣。在《易》“ 同人”之象曰[7]:“君子以类族辨物[8]。”盖物各有族,在人类而辨之。君子惟自审其分处焉[9],斯无不自得矣。不观夫昏者乎[10]?娶妻而纳采[11],俪皮纯帛可也[12];至于买妾,有费百金者;若欲落营妓之籍[13],非千金不可。其流愈下,其直益高[14],礼固有以少为贵者。 且歌板师之教曲,在兄未适馆以前[15],主人既置之别馆[16],不与同席,每食但与兄偕,则能类族辨物矣。食单之丰,譬如以鱼饲狸[17],以肉喂犬,于兄何损焉?孟子有言:“饮食之人,则人贱之[18]。”兄若引去[19],不知者将以兄为饮食之人,其可哉? 故特附书左右,惟垂听焉[20]。 注释: [1]昌平:州名,属顺天府,今北京所辖昌平县。[2]不豫:不快乐。[3]歌板师:即乐师。歌板是定歌曲节拍的檀木板。[4]食单:代指伙食。[5]燔(fán)肉:祭祀用的熟肉。古代天子或诸侯举行祭祀后,通常把祭肉赐给有关的官员。《孟子•告子》载:孔子任鲁国司寇,跟随鲁君去祭祀,结果没有赐给孔子祭肉,孔子就离开了鲁国。[6]醴(lǐ)酒:甜酒。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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