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的标准与尺度

《标准与尺度》·朱自清
我们说“标准”,有两个意思。一是不自觉的,一是自觉的。不自觉的是我们接受的传统的种种标准。我们应用这些标准衡量种种事物种种人,但是对这些标准本身并不怀疑,并不衡量,只照样接受下来,作为生活的方便。自觉的是我们修正了的传统的种种标准,以及采用的外来的种种标准。这种种自觉的标准,在开始出现的时候大概多少经过我们的衡量;而这种衡量是配合着生活的需要的。本文只称不自觉的种种标准为“标准”,改称种种自觉的标准为“尺度”,来显示这两者的分别。“标准”原也离不了尺度,但尺度似乎不像标准那样固定;近来常说“放宽尺度”,既然可以“放宽”,就不是固定的了。这种“标准”和“尺度”的分别,在一个变得快的时代最容易觉得出:在道德方面在学术方面如此,在文学方面也如此。 中国传统的文学以诗文为正宗,大多数出于士大夫之手。士大夫配合君主掌握着政权。做了官是大夫,没有做官是士;士是候补的大夫。君主士大夫合为一个封建集团,他们的利害是共同的。这个集团的传统的文学标准,大概可用“儒雅风流”一语来代表。载道或言志的文学以“儒雅”为标准,缘情与隐逸的文学以“风流”为标准。有的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表现这种情志的是载道或言志。这个得有“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抱负,得有“怨而不怒”“温柔敦厚”的涵养,得用“熔经铸史”“含英咀华”的语言。这就是“儒雅”的标准。有的人纵情于醇酒妇人,或寄情于田园山水,表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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