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服去毒方
《儿科要略》
(一)以甘草煎汤,用胡桃肉去皮研烂,取薄纱包胡桃肉如小枣,随时蘸甘草之汁,纳儿口中,任其吮汁。 (二)用当归尾、红花、桃仁、甘草、大黄各五分煎汁,尽生下六个时辰内服完。 (三)用甘草、淡豆豉浓煎汁与三五口。 (四)用三黄汤(黄连、黄柏、黄芩或作大黄、黄连、黄芩)时时服之。 (五)用淡姜汤喂之。 (六)用犀黄三五分,随时置少许于舌上,任其自然咽下。 以上六方,第一、二、三方,皆可通用;第四方则孕妇素体热而胎火旺者,宜多服之;第五方则冬季生产,婴孩受寒,面色白,唇色淡红者适用之;第六方则婴孩血热,发生游丹或口疳者适用之。凡此等去毒之法,无非使婴孩蕴结于肠胃之秽物,畅下无阻,则后天既洁净以无瑕,先天之伏毒,亦得以解除不少也。小儿经此去毒之法以后,必解出黑粪二三次,或历二三日而未已,此粪谓之胎粪,胎粪既净,渐见嫩黄之稀粪,是为肠胃已清,后天正式之胃气始萌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