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枝二越婢一汤方
《伤寒论辩证广注》·汪琥
桂枝(去皮)芍药甘草(各十八铢)生姜(一两三钱切)大枣(四枚擘)麻黄(十八铢去节)石膏(二十四铢碎绵裹) 上七味。咀。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本方当裁为越婢汤。 桂枝汤合饮一升。今合为一方。桂枝二。越婢一。 成注云。胃为十二经之主。脾治水谷为卑藏。若婢。内经曰。脾主为胃行其津液是汤。所以谓之越婢者。以发越脾气。通行津液。外台方一名越脾汤。即此义也。 内台方议问云。汤名越婢。其义何取。答曰。婢。即脾也。岁久传写之误。经注虽云脾为卑藏。卑者若婢。此非成无己之语。乃后人穿凿强注之耳。所谓越婢汤者。以石膏麻黄甘草。发越脾之正气。以通行津液。且散虚邪之留。滞于经而不去者。此因脉微弱无阳。而不敢大汗者之所设也。琥按上条论既云。此无阳也。不可发汗。而汤中复用麻黄。殊觉不解。又按内台方议云。此方即上麻黄桂枝之合方。减杏人加石膏。谓杏人能发汗。石膏能去虚热。愚谓彼议石膏之去热。故加之犹可。议杏人之发汗故去之。则非夫麻黄之发汗。岂不更甚于杏人。而独留之乎。吾恐即用二分之桂枝。 终是发汗之剂。若云和解。吾不信矣。或云石膏解肌。又能制麻黄而发越脾气。且不使之汗出。亦非正解。愚反复思之。 而知不可发汗四字。当是不可大发汗。因其人脉微弱无阳。而津液少耳。此方比上小发汗之方更轻。 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