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八 墓誌銘

《庐陵文钞》·欧阳修
尚書主客郎中劉君墓誌銘 君諱立之,字斯立,姓劉氏,吉州臨江人也。曾祖諱逵,祖諱典,當五代時,避亂皆不仕。父諱式,官至尚書工部員外郎,掌三司磨勘十餘年,能其職,世以其官名其家。 君少孤,能自立。舉進士,為福州連江尉、睦州青溪主簿、宣州南陵令,改大理寺丞、知婺州金華縣,太子中舍、知梓州中江縣,通判瀘州。瀘州接西南夷,常用武人為守,而夷數怨叛。議者以為武人不習夷情以生患,宜得能吏通判州事,君始以材選。至則為明約束,止侵欺,曰:「必使信自我始。」夷人安之。凡君之所更立,至今用以為法,而夷亦至今不叛。 通判常州,知高郵軍,累遷殿中丞,國子博士,尚書虞部、比部員外郎,知潤州,皆有能政。以能選為提點福建路刑獄,察獄之冤死者,奏黜知泉州蘇壽與其通判張太衝,福建七州皆震悚。禦吏考其課,為天下第一。遷司勳員外郎、開封府判官、荊湖北路轉運使,坐舉官免。杜衍、李若谷、范仲淹等皆言方天下多事,如劉某者不宜久居於家,乃復起為比部員外郎、知漣水軍。 言事者以謂自元昊反,一方用兵而天下之民弊,財絀於上而盜起於下,然州縣吏猶習故態,苟簡弛壞如無事時。於是大選轉運使以按察諸路,君以選為荊湖北路轉運使。他路繩吏或過急,而被按劾者多不服,君所舉察簡,而賢否無不當。 是時廣西、湖南、夔峽諸蠻皆叛亂,君所部下溪、辰州彭氏蠻,亦折誓柱,招集亡命,移書州縣,州縣使人往者,輒囚辱侮慢。辰、鼎、澧三州守吏皆言蠻叛有跡,請加兵。詔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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