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論、議、雜著

《南丰文钞》·曾巩
唐論 成康歿而民生不見先王之治,日入於亂,以至於秦,盡除前聖數千載之法。天下既攻秦而亡之,以歸於漢。漢之為漢,更二十四君,東西再有天下,垂四百年。然大抵多用秦法,其改更秦事,亦多附己意,非放先王之法而有天下之志也。有天下之志者,文帝而已。然而天下之材不足,故仁聞雖美矣,而當世之法度,亦不能放於三代。漢之亡,而強者遂分天下之地。晉與隋雖能合天下於一,然而合之未久而已亡,其為不足議也。 代隋者唐,更十八君,垂三百年,而其治莫盛於太宗之為君也。絀己從諫,仁心愛人,可謂有天下之志。以租庸任民,以府衛任兵,以職事任官,以材能任職,以興義任俗,以尊本任眾,賦役有定制,兵農有定業,官無虛名,職無廢事,人習於善行,離於末作,使之操於上者,要而不煩,取於下者,寡而易供,民有農之實,而兵之備存,有兵之名,而農之利在,事之分有歸,而祿之出不浮,材之品不遺,而治之體相承,其廉恥日以篤,其田野日以辟,以其法修則安且治,廢則危且亂,可謂有天下之材。行之數歲,粟米之賤,鬥至數錢,居者有餘蓄,行者有餘資,人人自厚,幾致刑措,可謂有治天下之效。夫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不得與先王並者,法度之行,擬之先王未備也;禮樂之具,田疇之制,庠序之教,擬之先王未備也;躬親行陣之間,戰必勝,攻必克,天下莫不以為武,而非先王之所尚也;四夷萬里,古所未及以政者,莫不服從,天下莫不以為盛,而非先王之所務也。太宗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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