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卷
《古今图书集成历象汇编庶徵典》·陈梦雷
第九十卷目录 旱灾部汇考六 宋二〈高宗建炎一则 绍兴十五则 孝宗隆兴二则 乾道七则 淳熙十三则 光宗绍熙五则 宁宗庆元三则 嘉泰四则 开禧三则 嘉定十则 理宗嘉熙三则 淳祐六则 宝祐三则 景定三则 度宗咸淳五则〉 金〈熙宗皇统一则 世宗大定六则 章宗明昌三则 承安四则 泰和五则 卫绍王太安二则 崇庆一则 至宁一则 宣宗贞祐二则 兴定四则 元光一则 哀宗正大三则 天兴一则〉 庶徵典第九十卷 旱灾部汇考六 宋二 高宗建炎二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建炎二年七月辛丑,以夏旱蝗,诏监司、郡守条上阙政,州郡灾甚者蠲田赋。 按《文献通考》:建炎二年夏,旱,少阴之气毁则不雨,少阴者金也。金为刑,为兵刑不辜,兵不戢则金之气毁。故为旱火盛阳也。阳气强悍故圣人制礼以节之,礼失则僭而骄炕以导盛阳。火胜则金衰。故亦旱土实制水,土功兴则水气塞阏,亦为旱天。官有东井主水天汉天江亦水祥也。水与火雠而受制于土,土火煜见,若日蚀过分而未至与七曜循中道之,南皆旱祥也。 绍兴二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不载。 按《五行志》:绍兴二年,常州大旱。帝问致旱之由,中书舍人胡交修奏守臣周祀残酷所致,寻以属吏坐赃及杀不辜,窜岭南。 绍兴三年,旱。 按《宋史·高宗本纪》:三年七月甲子,以久旱,偿州县和市民物之直。癸酉,吕颐浩等以旱乞罢政,诏曰:与其罢政,曷若同寅协恭,交修不逮,思所以克压天心者。 按《五行志》: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