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农杂文》自序

《国语问题》·刘半农
我在十八九岁时就喜欢弄笔墨,算到现在,可以说以文字与世人相见,已有二十五年的历史了。这二十五年之中,通共写过了多少东西,通共有多少篇,有多少字,有多少篇是好的,有多少篇是坏的,我自己说不出,当然也更没有第二个人能于说得出。原因是我每有所写述,或由于一时意兴之所至,或由于出版人的逼索,或由于急着要卖几个钱,此外更没有什么目的。所以,到文章写成,寄给了出版人,就算事已办完。到出版之后,我自己从没有做过收集保存的工作:朋友们借去看了不归还,也就算了;小孩们拿去裁成一块块的折猢狲,折小狗,也就算了;堆夹在废报纸一起,积久霉烂,整捆儿拿去换了取灯,也就算了。“敝帚千金”,原是文人应有之美德,无如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缘故,在这上面总是没有劲儿,总是太随便,太“马虎”:这大概是一种病罢?可是没有方法可以医治的。 我的第二种病是健忘:非但是读了别人的书“过目即忘”,便是自己做的文章,过了三年五年之后,有人偶然引用,我往往不免怀疑:这是我说过的话么?或者是有什么书里选用了我的什么一篇,我若只看见目录,往往就记不起这一篇是什么时候写的,更记不起在这一篇里说的是什么。更可笑的是在《新青年》时代做的东西,有几篇玄同替我记得烂熟,至今还能在茶余酒后向我整段整段的背诵,而我自己反是茫茫然,至多亦不过“似曾相识”而已! 因为有这“随做随弃”,“随做随忘”两种毛病,所以印文集这一件事,我从前并没有考量过。近五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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