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例第四
《伤寒杂病论桂林古本》·张仲景
四时八节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决病法: 立春正月节斗指艮,雨水正月中斗指寅。 惊蛰二月节斗指甲,春分二月中斗指卯。 清明三月节斗指乙,谷雨三月中斗指辰。 立夏四月节斗指巽,小满四月中斗指巳。 芒种五月节斗指丙,夏至五月中斗指午。 小暑六月节斗指丁,大暑六月中斗指未。 立秋七月节斗指坤,处暑七月中斗指申。 白露八月节斗指庚,秋分八月中斗指酉。 寒露九月节斗指辛,霜降九月中斗指戌。 立冬十月节斗指乾,小雪十月中斗指亥。 大雪十一月节斗指壬,冬至十一月中斗指子。 小寒十二月节斗指癸,大寒十二月中斗指丑。 二十四节气,节有十二,中气有十二,五日为一候,气亦同,合有七十二候,决病生死,此须洞解也。 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冰冽,此则四时正气之序也。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周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则名伤寒耳。其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病者,以其最盛杀厉之气也。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凡时行者,春时应暖而反大寒;夏时应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而有其气,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夫欲候知四时正气为病,及时行疫气之法,皆当按斗历占之。九月霜降节后,宜渐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节后宜解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