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虫
《微神集》·老舍
我们这条街上都管他叫毛毛虫。他穿的也怪漂亮,洋服,大氅,皮鞋,啷儿的。可是他不顺眼,圆葫芦头上一对大羊眼,老用白眼珠瞧人,仿佛是。尤其特别的是那两步走法儿:他不走,他曲里拐弯的用身子往前躬。遇到冷天,他缩着脖,手伸在大衣的袋里,顺着墙根躬开了,更像个毛毛虫。邻居们都不理他,因为他不理大家;惯了以后,大家反倒以为这是当然的——毛毛虫本是不大会说话儿的。我们不搭理他,可是我们差不多都知道他家里什么样儿,有几把椅子,痰盂摆在哪儿,和毛毛虫并不吃树叶儿,因为他家中也有个小厨房,而且有盘子碗什么的。我们差不多都到他家里去过。每月月底,我们的机会就来了。他在月底关薪水。他一关薪水,毛毛虫太太就死过去至少半点多钟儿。我们不理他,可是都过去救他的太太。毛毛虫太太好救:只要我们一到了,给她点糖水儿喝,她就能缓醒过来,而后当着大家哭一阵。他一声也不出,冲着墙角翻白眼玩。我们看她哭得有了劲儿,就一齐走出来,把其余的事儿交给毛毛虫自己办。过两天儿,毛毛虫太太又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出来卖呆儿(卖呆儿,在大门口闲站着看来往行人,也有意让别人看自己。),或是夹着小红皮包上街去,我们知道毛毛虫自己已把事儿办好,大家心里就很平安,而稍微的嫌时间走得太慢些,老不马上又是月底。按说,我们不应当这样心狠,盼着她又死过去。 可是这也有个理由:她被我们救活了之后,并不向我们道谢,遇上我们也不大爱搭理。她成天价不在家,据她的老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