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北上宣言

《吾志所向》·孙中山
本年九月十八日,本党对于出师北伐之目的,曾有宣言。其主要之意义,以为国民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独立自由之国家,以拥护国家及民众之利益。此种目的,与帝国主义欲使中国永为其殖民地者,绝对不能相容。故辛亥之役,吾人虽能推倒满洲政府,曾不须臾,帝国主义者已勾结军阀,以与国民革命为敌,务有以阻止国民革命目的之进行。十三年来,军阀本身有新陈代谢,而其性质作用,则自袁世凯以至于曹锟、吴佩孚,如出一辙。故北伐之目的,不仅在覆灭曹、吴,尤在曹、吴覆灭之后,永无同样继起之人。换言之,北伐之目的,不仅在推倒军阀,尤在推倒军阀所赖以生存之帝国主义。盖必如是,然后国民革命之目的,乃得以扫除障碍之故而活泼进行也。 国民革命之目的,在造成独立自由之国家,以拥护国家及民众之利益,其内容为何,本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已详述之。盖以民族、民权、民生三主义为基本,而因应时势,列举救济方法,以为最少限度之政纲,语其大要,对外政策:一方在取消一切不平等之条约及特权;一方在变更外债之性质,使列强不能利用此种外债,以致中国坐困于次殖民地之地位。对内政策:在划定中央与省之权限,使国家统一与省自治,各遂其发达而不相妨碍;同时确定县为自治单位,以深植民权之基础;且当以全力保障人民之自由,辅助农工商实业团体之发达,谋经济、教育状况之改善。盖对外之政策果得实现,则帝国主义在中国之势力归于消灭,国家之独立自由可保;对内政策果得实现,则军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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