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辅黄图卷之五
《三辅黄图》·佚名
台榭 周文王灵台,在长安西北四十里。《诗序》曰:“灵台,民始附也。文王受命,而人乐其有灵德,以及鸟兽昆虫焉。”郑玄注云:“天子有灵台者,所以观祲象、察氛祥也。文工受命而作邑于丰,立灵台。”《诗》曰:“经始灵台,庶民子来。经之营之,不日成之。”刘向《新序》云:”周文王作灵台及为池沼,掘得死人之骨,吏以闻于文王。文王曰:更葬之。吏曰:此无主矣。文王曰:有天下者,天下之王;有一国者,一国之主。寡人者,死人之主,又何求主。遂令吏以衣冠更葬之,天下闻之,皆曰:文王贤矣,泽及枯骨,又况于人乎。”周灵台,高二丈,周回百二十步【校】原连下条,从吴本分。 直按:《长安志》叙周宫室,灵台完全用本文,只删引诗四句,增《诗正义》、《水经注》、《括地志》三处。又刘向《新序》一段,见今本《杂事》第五。灵台遗址,今在长安县客省庄。 汉灵台,在长安西北八里。汉始曰清台,本为候者观阴阳天文之变,更名曰灵台。郭延生《述征记》曰:“长安宫南有灵台,高十五仞,上有浑仪,张衡所制。又有相风铜乌,遇风乃动。一曰:长安灵台,上有相风铜乌,千里风至,此马乃功。又有铜表,高八尺,长一 丈三尺,广尺二寸,题云太初四年造。” 直按:《长安志》唐修真坊,有汉灵台遗址,崇五尺,周一百二十步。下引《述征记》,与本文略同。《太平御览》卷一百九十五引《郡国志》云:“雍州司天台西北有香室街。”《水经注 渭水》:“明堂北三百步有灵台,是汉平帝元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