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县志卷三
《道光彰化县志》·周玺
官秩志 文秩列传政绩(殉难附) 国家设官分职,陈殷置辅,凡以为民而已。故邑令之设,所以教养斯民而为之父母也。丞佐簿尉,受成于令者也。古之丞佐,或以鸣廉颂贤,或以真清着誉。射鸭哦松,风流蕴藉,何憾其立身矮屋耶?至职居司铎,以身教不仅以言教,为人师不仅为经师,楷模多士,芳规未远。夫天司马以佐黄堂,民番资其保乂,山海藉其奠安。彰为海外方隅,列圣澄叙,官方捧檄,而来者或勤求民瘼,或丕迪民彝,口碑具在,没世不忘,勿谓蚩蚩罔知臧否也。志官秩。 文秩 列传 政绩(殉难附) 文秩 北路理番同知兼鹿港防总捕分府一员。乾隆三十二年,闽浙总督部堂奏准,将泉州府西仓同知,改为台湾北路理番同知。自淡水、彰化、诸罗(即今嘉义),一厅二县,凡有民番交涉事件,悉归管理(详见艺文内奏疏)。乾隆四十九年,鹿仔港开设新口,以商艘聚集,宵小易生,且稽查船只私渡奸匪,盗载禁物,并配运各事务,鹿港一巡检微员,难资经理。彰化县原有地方之责,不能兼顾。淡防同知,鞭长莫及。惟有理番同知,同驻县城,离港仅二十里许,堪以就近往来稽察;并督饬鹿仔港巡检,随时慎重办理。于是特兼海防。五十年始兼总捕分府。五十一年林爽文之乱,县内衙义被毁。五十三年,林逆平,遂移驻鹿仔港焉。 彰化县知县一员。彰化原属诸罗,雍正元年,新设彰化县治,南至虎尾,北至大甲,皆属管辖。 儒学教谕一员,儒学训导一员,今裁。彰化学教谕,雍正元年设。十一年增设训导一员。至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