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县志卷之十一

《康熙南宫县志》·佚名
知县楚孝感胡胤铨重辑 列女传 读孟德𬺟、桓少君、班婕妤、许允妇诸传,不胜三叹息焉。其人巾帼也,抑何其志识高越,不多让于须眉耶?始知妇人女子,山川刚正之气,冈不钟焉,节烈之事不绝书,亦足为邑乘光。作列女传第十一。 御史孟著妻孙氏,洪武间,著以建言赐死,孙年二十五岁,无子,事舅姑孝养备至。有司以其事闻,宣德五年,诏旌表。 白英妻赵氏,年二十余夫亡,贫乏抚孤,终始不渝。宣德五年,赵年八十余,月司以其事闻,诏旌表。 郭夫人,其父枣强人,恭敏公白圭之母也。自为处子,性端重静专,言动功容,为亲戚最。及归于白,值洪武末,南北兵争,民艰于食,夫人恒采草木食以自充,预储甘旨以奉舅姑。即流离之际,舅姑不失甘饱,先意承志,事无违逆。又恒训其子圭曰:人子之孝,莫大于显亲。力学绩文,匪为虚名,必须建功立业,造福苍生,得为良臣,斯可谓孝子矣。圭谨受教。后登进士,居官所在有声,位极人臣,功名垂于竹帛,皆夫人贻孝也。 孟夫人,其父亦枣强人,恭敏公圭之继室,文社公钺之母也。自幼端重异常女。年十八归恭敏,抚前夫人秦子女,逾于巳出。从恭敏为陕西按察副使,乡人有为属县令者,瞰恭敏出按事,以重币来,且曰:巳达乃公矣。夫人曰:乃公素励清操,岂宜有此?必妄也。执闻于宪长,诘之,果然。恭敏转浙江布政使,公廨邻织染局,局夫盗绯绿罗数十叚,色绒数十斤,不得出,掷之墙外。家人拾以告,夫人立命归于。官每以随恭敏宦于外,不得奉侍舅姑,岁…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