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县志卷之四十三
《同治武陵县志》·陈启迈
同治壬戌编成 阳 湖 恽世临鉴定 邑 人 陈启迈纂辑 人物志第九 列 女 汉 习 氏 李衡妻。建兴(223—237)中,衡守丹阳,琅琊王休[1]在镇,衡数以法绳之,氏每谏不听,休求徙会稽避焉。后休立,衡惧,欲奔魏。氏曰:“君本庶民耳,先帝相拔过重,既数自无礼而复逆,自猜嫌逆逃求活,何面目见国中人[2]乎?”琅琊素慕名,方欲自显于天下,终不以私怨仇守法吏,可诣狱,表前失求罪。衡从之,诏遣还郡。《函史》《襄阳记》 唐 阎 氏 董侹妻。侹早卒,阎穗[3]裳髽[4]首,有正家之道。刘禹锡撰《董侹墓志》 五代 范 氏 武平军节度使马希萼妻。希萼举兵攻希广,谏曰:“兄弟相攻,胜负皆为人笑。”不听,及败,氏泣曰:“祸将至矣,余不忍见也!”赴井而死。《通鉴》 严 氏 武平军节度使周行逢妻。行逢果于杀戮,氏谏之,怒。因请往视田家,至则营居以老,岁时衣青裾。押租户送租入城,行逢往就见之,劳曰:“吾贵矣,夫人何自苦耶?”氏曰:“公思作户长时乎?民租后时常苦鞭朴[5]。今贵矣,宜先期以帅众,安得遂忘陇亩间乎?”行逢强邀之,辞曰:“公用法太严而失人心,所以不欲留者,一旦祸起,田野间易为逃死耳。”行逢为之少损[6]。《五代史》 明 张 氏 指挥佥事周冕妻,夫卒守节,永乐(1403—1424)中旌[7]。 张 氏 林德成妻。年二十,夫卒。子凤仪,甫周岁,舅姑[8]欲强嫁之,断指自誓,抚孤成立,以人材征用。宣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