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县志》凡例
《同治武陵县志》·陈启迈
一、志必分门,始有条目,是编自《地理》迄《艺文》,括为十志,复分五十条以附丽[1]之。至《沿革》《职官》,《府志》均系以表,盖仿史体。然一邑之微,曷敢上侔[2]国史,今依志体编辑,不复列表。 二、《府志》所编时代,于汉昭烈(221—223)之纪悉标“三国”。兹遵纲目正编,统系以汉。 三、星野[3]之说,向多附会,特以历久相沿不妨,姑仍其说。惟疆域代有增损,驿汛[4]今古异宜,特析以今制而询考加详。 四、他志多载八景,绘图纪胜,究于志体无关,兹悉不载。惟于城中之街巷、廨署、公建,四境之疆域、道路、堤防、水道绘为四图,皆明确布列,不敢徒饰观美。 五、《山川》一志,亦只载其源流、形势。而水道乃不厌覙缕[5],实因私垸壅塞,邑罹横溢之害者近三十年,不得不推究原委,参稽众论,俾后之人得所考证焉。 六、《府志》于邑鄙之乡村,纪载分明,是矣。而于城内之街坊,亦复不厌详志,不知街名多里巷俗称,时有更易,志之轻重不系乎此,故止存坊名,而街名概从其略。 七、国家定制:凡正祀礼仪,概载《会典》,司事者不难按籍而稽,毋庸赘述。淫祠野刹附载正祀后者,为数已二百有余,尚不能无漏,非崇尚也,盖以藐兹一邑黩财惑俗之区,如此其众,正风俗者或有所观感云。 八、田赋为国计民生所系,兹特参考今制而备载之,较《府志》为详,而丁户亦汇纂焉。 九、学田以赡师儒,书院以资膏火,育婴、敬节各堂公项创始,前人法良意美,奈日新月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