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志卷三十七

《道光大竹县志》·佚名
艺文志 笔峰耸秀,雁塔呈祥。竹阳奇瑞,地近文昌。 古茂人才,时代落落。钜制销烟,鸿碑化砾。 赫赫皇文,经纬天地。日光月华,无远不被。 文明既文,文献倍有。彪炳缙绅,戛击琼玖。 时香袭芬,古艳集剩。譬彼寸珠,犹光邑乘。作《艺文志》。 大竹县 皇清 宸翰 康熙二十三年奉颁,御书『万世师表』匾额; 雍正四年奉颁,御书『生民未有』匾额; 乾隆四年奉颁,御书『与天地参』匾额; 嘉庆五年奉颁,御书『圣集大成』匾额; 道光元年奉颁,御书『圣协时中』匾额;俱悬挂大成殿。 康熙十年奉颁,御制『民具尔瞻』匾额,后书『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十六字,竖坊于县署仪门内甬道上。 康熙十五年奉颁,御书『清慎勤』,悬挂署大堂上。 颁发书籍 康熙四十五年奉颁《御批资治通鉴纲目》于学宫; 康熙五十四年奉颁《御纂周易折中》贮尊经阁; 乾隆三年奉颁《钦定书经传说汇纂》《钦定诗经传说汇纂》《钦定春秋传说汇》《御纂性理精义》《御注孝经》,俱贮尊经阁; 乾隆七年奉颁《御纂三礼》贮尊经阁; 乾隆三十一年奉颁《钦定明史》、《钦定四书文》; 乾隆三十二年奉颁《钦定学政全书》; 嘉庆二十年复颁《钦定学政全书》,俱存学署。 御制 顺治九年,奉颁题准,刊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晓示生员。 朝庭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宫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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