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志卷二十五
《道光大竹县志》·佚名
蠲政志 君务足民,民务足国。上下交亲,至隆极则。 吾侪小民,衣食何有?天地太大,图报升斗。 宜征不征,惟皇至仁。既殷国帑,愈念生民。 不闻追呼,但闻蠲免。膏泽时降,沧海为浅。作《蠲政志》。 大竹县 康熙二十五年,奉上谕:『以川省为贼窃据,民遭苦累,所有二十六年应征地丁、各项钱粮,俱著蠲免;并二十五年未完钱粮,亦著豁除。』 康熙三十二年,奉上谕:『以川省地土壤硗瘠,民生艰苦,所有三十三年地丁银米著行蠲免。』 康熙四十二年三月十八日,恩诏内开:『四川属极边之地,所有四十三年应征地 丁、各项钱粮着行蠲免。』 康熙四十九年,奉恩诏:『五十年,钱粮、银两俱著免征。』 雍正七年闰七月,奉上谕:『以用兵西藏,剿抚苗蛮,粮饷转输,有资民力,将庚戌年额征银两悉行蠲免。』 乾隆十一年,全行蠲免。 乾隆十三年,奉上谕:『以川省军兴以来,一切夫马支应未免,有资民力,将本年地丁、钱粮缓征。』 乾隆十四年,奉上谕:『大兵剿抚金酋,不无需用夫役,所有应征地丁钱粮,蠲免十分之七。』 乾隆三十一年,川省通行蠲免。 乾隆三十五年,恭逢皇上六旬万寿,次年恭逢皇太后八旬万寿,川省输免钱粮。 乾隆三十七年,奉上谕:『以大兵进剿西夷,民间运送军需,征劳其力,将地丁 正银蠲免七分。三十八年,蠲免正闰银五分。三十九年,蠲免正银五分。』 乾隆四十一年,平定金川,蠲免正闰银十分之七。 乾隆四十二年,奉上谕:『为圣母仙驭升遐,推广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