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攻地十二
《孙子兵法》·孙武
原文 1.凡火攻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积,三曰火辎,四曰火库,五曰火队。行火必有因,因必素具。发火有时,起火有日。时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轸也。凡此四宿者,风起之日也。 2.凡火攻,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火发于内,则早应之于外;火发而其兵静者,待而勿攻,极其火力,可从而从之,不可从则上。火可发于外,无待于内,以时发之,火发上风,无攻下风,昼风久,夜风止。凡军必知五火之变,以数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水可以绝,不可以夺。 3.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功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慎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攻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说,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主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译文 1.孙子说:火攻形式共有五种,一是火烧敌军人马,二是焚烧敌军粮草,三是焚烧敌军辎重,四是焚烧敌军仓库,五是火烧敌军运输设施。实施火攻必须具备条件,火攻器材必须随时准备。放火要看准天时,起火要选好日子。天时是指气候干燥,日子是指月亮行经“箕”、“壁”、“翼”、“轸”四个星宿位置的时候。月亮经过这四个星宿的时候,就是起风的日子。 2.凡用火攻,必须根据五种火攻所引起的不同变化,灵活部署兵力策应。在敌营内部放火,就要及时派兵从外面策应。火已烧起而敌军依然保持镇静,就应等待,不可立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