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大理寺鸿胪寺
《唐六典》·李隆基
大理寺 卿一人 少卿二人 正二人 丞六人 主簿二人 录事二人 府二十八人 史五十六人 狱丞四人 狱史六人 亭长四人 掌固十八人 问事一百人 司直六人 史十二人 评事十二人 史二十四人 鸿胪寺 卿一人 少卿二人 丞二人 主簿一人 录事二人 府五人 史十人 亭长四人 掌固六人 典客署 令一人 丞二人 掌客十五人 典客十三人 府四人 史八人 宾仆十八人 掌固二人 司仪署 令一人 丞一人 司仪六人 府二人 史四人 掌设十八人 斋郎三十三人 掌固四人 幕士六十人 大理寺:卿一人,从三品;(《尚书》云:"帝曰:'咎繇,汝作士,五刑有服。'"孔安国《注》曰:"士,理官也。"《周官》为司寇。《韩诗外传》云:"晋文公使李离为理。"理,谓察理刑狱也。《史记天官书》:'斗魁四星,贵人之牢,曰大理。《汉书百官表》云:"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景帝更名大理,秩中二千石。武帝复为廷尉。宣帝置左、右廷尉平,哀帝复为大理。王莽改曰'作士'。"后汉复为廷尉。魏初为大理,后复为廷尉。置律博士。晋置丞、主簿、明法、掾。历宋、齐,皆为廷尉。梁为秋卿,班第十一。陈因之。后魏置少卿、司直。北齐及隋为大理寺,隋置评事,皇朝因之。龙朔二年改为详刑寺正卿,咸亨元年复为大理。光宅元年改为司刑寺,神龙元年复故。两汉卿秩中二千石,魏、晋、宋、齐、梁、陈俱第三品。后魏第二品上,太和以后降为第三品。隋正第三品,皇朝降为从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