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五十六

《大明会典》·李东阳
王國禮二 之國 祖制。皇嫡子正儲位。眾子封王爵。必十五歲選婚、出居京邸。至長、始之國。 累朝以來、財賦地不封。畿輔地不封。之國不拘年歲。儀具於後凡親王之國。洪武初定、王之國之日、百官送至龍江關。後定、是日 上御奉天門、早朝畢。文武百官稍退侍立。 上降寶座後座。 王冕服、由 左順門、內引二人、朝服前導。由東第二橋上 奉天門、至御前、行五拜禮。 上賜 王酒、飲訖、叩頭、禮畢。 上起送王至東階上。 王叩頭下。 上目送出 午門。 王復叩頭。闔門。 上還宮。百官不送。惟先一日早、赴王府行辭禮 ○又定、凡王之國祭祀禮。用豕一、羊一、葷素各一壇、祭於端門。不用制帛。後罷 端門祭。用葷素二壇、祭於承天門外 ○凡王之國。所過州縣、文武官迎接、便服行四拜禮 ○凡沿途合祀神祇。近大小皆親祭。遠者望祭。仍先遣奉祀官、灑掃社稷山川壇、及旗纛廟、預備祭物。 王將到國。前三日致齋。至城外。本處文武官、率耆老出城迎接、不行禮。導 王詣社稷山川壇祭祀。各官及耆老隨班陪祭。禮畢。送王至宮、陞殿、行賀禮 ○凡王在途。遇詔赦、迎接行禮畢、先退、不聽開讀。遇進賀表箋、一體具服行禮 ○天順五年奏准、凡王從舊 王府城外經過、許出相見。隨即回府。若不從城外經過者、不許 ○弘治間議定、先期辭長陵等陵。臨行日、王自祭 承天門之神。遣官祭大通河之神 ○一沿途祭應祀神祇。並至封國、告祭社稷山川等神。俱翰林院撰祝文。禮部差官、著落所在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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