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續通典卷十八 選舉二
《续通典》·佚名
歷代制中 ○歷代制中【宋 遼 金 元】 宋 遼 金 元 △宋 宋禮部貢舉設進士九經五經開元禮三史三禮三傳學究明經明法等科皆秋解冬集春試合格及第者列名放榜于尚書省凡進士試詩賦論各一首策五道帖論語十帖對春秋或禮記墨義十條九經帖書一百二十帖對墨義六十條五經帖書八十帖對墨義五十條三禮對墨義九十條三傳一百一十條開元禮三史各三百條學究毛詩對墨義五十條論語十條爾雅孝經共十條周易尚書各二十五條明法對律令四十條兼經並同毛詩之制各間經引試通六為合格仍抽卷問律 【 本科則否】 皆本貫發解若鄉貫阻越得于開封府投牒奏候朝旨諸州本判官試進士錄事參軍試諸科或不曉經藝即以次官充而判官監之監官試官對考通否仍朱書通否署名其下逐場定去留具元請解及己落見解人數並進士文卷諸科義卷帖由隨解文送貢院或應解而不解不應解而解者 【 其有殘廢篤疾並不得與解】 停所任受賂者以枉法論長官聽朝旨凡應舉家狀并試卷首署年及舉數場第鄉貫不得增損移易以仲冬收納月終而畢將臨試期知舉官先引問聯保 【 十人或五人同保不許有大逆人緦麻以上親及諸不孝不悌隱匿工商異類僧道歸俗之徒】 與狀僉同而定焉凡就試禁挾書為姦 【 進士試詞賦惟切韻玉篇不禁】 及口相授受者進士文理紕繆諸科不 【 讀作否後倣此】 者俱循周顯德間格殿舉初知舉官將赴貢院臺閣進臣得薦所知進士之負藝者號曰公薦 太祖建隆三年有詔禁止乾德元年詔九經一舉不第者一依諸科舉人許令再應後併詩書易學究為一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