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能第五

《人物志》·刘劭
材能大小,其准不同。量力而授,所任乃济。 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犹函牛之鼎不可以烹鸡。愚以为此非名也。 夫人材犹器,大小异,或者以大鼎不能烹鸡,喻大材不能治小,失其名也。 夫能之为言,已定之称。先有定质,而后能名生焉。岂有能大而不能小乎? 凡所谓能大而不能小,其语出于性有宽急。宽者弘裕,急者急切。性有宽急,故宜有大小。宽弘宜治大,急切宜治小。宽弘之人,宜为郡国,使下得施其功,而总成其事。急切则烦碎,事不成。急小之人,宜理百里,使事办于己。弘裕则网漏,庶事荒矣。然则郡之与县,异体之大小者也。明能治大郡,则能治小郡,能治大县,亦能治小县。以实理宽急论辨之,则当言大小异宜,不当言能大不能小也。若能大而不能小,仲尼岂不为季氏臣。若夫鸡之与牛,亦异体之小大也。鼎能烹牛,亦能烹鸡,铫能烹鸡,亦能烹犊。 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犊,则岂不能烹鸡乎?但有宜与不宜,岂有能与不能。故能治大郡,则亦能治小郡矣。推此论之,人材各有所宜,非独大小之谓也。文者理百官,武者治军旅。夫人材不同,能各有异。有自任之能,修己洁身,总御百官。有立法使人从之之能,法悬人惧,无敢犯也。有消息辨护之能,智意辨护,周旋得节。有德教师人之能,道术深明,动为物教。有行事使人谴让之能,云为得理,义和于时。有司察纠摘之能,督察是非,无不区别。有权奇之能,务以奇计,成事立功。有威猛之能。猛毅昭著,振威敌国。 能出于材。材不同量。材能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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