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清代学术概论》·梁启超
正统派之学风,其特色可指者略如下:一、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 二、选择证据,以古为尚。以汉唐证据难宋明,不以宋明证据难汉唐;据汉魏可以难唐,据汉可以难魏晋,据先秦西汉可以难东汉。以经证经,可以难一切传记。 三、孤证不为定说。其无反证者姑存之,得有续证则渐信之,遇有力之反证则弃之。 四、隐匿证据或曲解证据,皆认为不德。 五、最喜罗列事项之同类者,为比较的研究,而求得其公则。 六、凡采用旧说,必明引之,剿说认为大不德。 七、所见不合,则相辩诘,虽弟子驳难本师,亦所不避,受之者从不以为忤。八、辩诘以本问题为范围,词旨务笃实温厚。虽不肯枉自己意见,同时仍尊重别人意见。有盛气凌轹,或支离牵涉,或影射讥笑者,认为不德。九、喜专治一业,为“窄而深”的研究。 十、文体贵朴实简絜,最忌“言有枝叶”。 当时学者,以此种学风相矜尚,自命曰“朴学”。其学问之中坚,则经学也。经学之附庸则小学,以次及于史学、天算学、地理学、音韵学、律吕学、金石学、校勘学、目录学等等,一皆以此种研究精神治之。质言之,则举凡自汉以来书册上之学问,皆加以一番磨琢,施以一种组织。其直接之效果:一,吾辈向觉难读难解之古书,自此可以读可以解。二,许多伪书及书中窜乱芜秽者,吾辈可以知所别择,不复虚糜精力。三,有久坠之绝学,或前人向不注意之学,自此皆卓然成一专门学科,使吾辈学问之内容,日益丰富。其间接之效果: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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