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书

《救命书》·吕坤
邑人吕坤着、后学乔胤订 城守事宜 遇变事宜 预防事宜 城守事宜 一、县父母当平居无事,宜先将本县乡居土民,作有柄手牌式一面,宽六寸、长一尺二寸,白粉油面。每家照样做来,上书本家某人年若干岁,面色红白,有无疤麻,男几口,孙男几口〔一〕,官票字芊A各家领去。待声息将近,四面各照四门进入,守门官吏于门外照牌点查,妇女只验两足。若有面生之人,牌上无名,或年貌不同,实时擒挐送审〔二〕,以防奸细夹杂进入,为贼内应。 校勘记 〔一〕来鹿堂本、《初编》本无「男」字。 〔二〕「挐」,来鹿堂本、《初编》本作「拿」。 一、城外居民,年五十以下、十八以上,各以方面,分记姓名于城垛粉壁之上,以备临时各认信地。此事仓卒做不得,须预安排。 一、城门将闭之时,守门官将城中流来闲人,仔细搜索。除各家正身及有力家仆深信同心者不妨留用外,其余三年内寄住佣工作仆,及老幼不堪费人养活,应逐出者,尽数逐出。盖贼欲攻城,每每先托心腹之人,与佣工作仆,探听消息,默观道路,预备开门,发火放监。师伍之陷归德,可鉴已。贼无内应,虽开门不敢径入,此守城第一紧要者,慎之慎之! 一、本县仓积,须有谷豆二万石以上,方为宽绰,虽遇凶年,人不至相食。决不可一半在外,即放在外,许借不许赈,救死不救饥。即借,春出秋必收;即收,利必加三还。县仓名为预备,非但救荒年也。城一被围,缺食五日,岂能食纸煮靴,罗雀掘鼠哉!安庆绪据邯郸,郭子仪与九节度围之,城中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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