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论定程董学则
程端蒙·子部杂家类·1 章
南宋学者程端蒙、董铢制订的理学教育小学阶段的学生守则。程端蒙(1143~1191),字正思,号蒙斋,江西鄱阳人。董铢(1152~?),字叔重,人称槃涧先生,江西德兴人。《学则》共18条,基本上是对朱熹的许多箴言和铭记的概括与发挥。起首两条规定了学生在朔望(每月初一、十五)和晨昏应举行的仪式,末条是关于惩处的办法。余皆为学生律己、待人、接物时所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其中,讲日常生活行为的有八条:“居处必恭”、“步立必正”、“视听必端”、“言语必谨”、“容貌必庄”、“衣冠必整”、“饮食必节”、“出入必省”,对学生的衣食住行、谈吐举止,以及容貌视听都作了繁琐的、缺乏生机活意的具体规定。讲学习的有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