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三十四~六十六)

《两地书》·鲁迅
◎ 三十四 鲁迅师: 接连得到两封东西,一封是“训词”,一封大概是回话罢,现在我也回复几句,免得专美。 老爷们想“自夸”酒量,岂知临阵败北,何北〔必〕再“逞能”呢!?这点酒量都失败,还说“喝酒我是不怕的”,羞不羞?我以为今后当摒诸酒门之外,因为无论如何辩护,那天总不能不说七八分的酒醉,其“不屈之精神”的表现,无非预留地步,免得又在小鬼前作第三……次之失败耳,哈哈。其谁欺,欺天乎。 那天出秘密窟后,余小姐及其二妹在白塔寺门口雇车到公园去了,我和其余的两位都到寺内逛去,而且买些咸脆崩豆一边走一边食,出了寺门,她们俩也到公园去找余小姐,我独自雇车至南城后孙公园访人去了。大家都没有窠,从从容容的出来,更扯不上“逃”字去。这种瞎判决的判官,我将预备上诉大理院了。俗语说得好,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那天如非有人(非我)偷去半杯烧酒,诚恐玉山之颓可立见也。如更非早早告退,以便酣然高卧,诚恐呕吐狼籍,不堪闻矣——也许已经了罢——这种知己知彼的锦囊妙计,非勇者不能决然毅然行之,胆小如芝麻云乎哉,多见其不识时务也。邯郸之梦:这日“二时以后,……六杯,……五碗……四趟”。“我虽然并未目睹”,却“敢决其必无”。此项撒谎专家,而想为“万世师表”,我知到〔道〕文庙的一席地,将来必被人撵出来,即使有人叩头求乞,恐不能回至尊之意也。戒之慎之。 太师母而有“势力”,且有人居然受“欺侮”者,好在我已经拜喝〔谒〕过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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