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章第五

《黄石公素书注释汇编》·佚名
注曰︰【遵而行之者,义也。】 王氏曰:‘遵者,依奉也。义者,宜也。此章之内,发明施仁、行义,赏善、罚恶,立事、成功道理。’ 释评:义与利的冲突、论争,贯穿了整个人类社会,而且还会越来越激烈地斗争下去。见利亡义还是舍生取义,这一令人两难的选择不但时时在撕裂著人性,也在撕裂著人类。本章总结的四十六种灾祸,时下,不是瞩目皆是吗?消灭这种种毁灭自身、危害社会的不义的、丑恶的或腐败的弊端,唯一的办法就是‘遵义’,换言之,加强文明建设。 以明示下者闇。 注曰︰【圣贤之道,内明外晦。惟,不足于明者,以明示下,乃其所以闇也。】 王氏曰:‘才学虽高,不能修于德行;逞己聪明,恣意行于奸狡,能责人之小过,不改自己之狂为,岂不闇者哉?!’ 释评: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友。当领导的,明于内而憨于外,则时时主动;否则,处处被动,事事受制。如此,这领导就不好当了。 有过不知者蔽。 注曰:【圣人无过可知;贤人之过,造形而悟;有过不知,其愚蔽甚矣!】 王氏曰:‘不行仁义,及为邪恶之非;身有大过,不能自知而不改。如隋炀帝不仁无道,杀坏忠良,苦害万民为是,执迷心意不省,天下荒乱,身丧国亡之患。’ 释评:最聪明的人是看到别人的过失,引以为鉴,主动克服自身的类似不足;比较聪明的人是自己犯了错误能自觉反省改正;至于有了错误仍执迷不悟,一错到底的,那只有‘倒霉’二字了。 迷而不返者惑。 注曰︰【迷于酒者,不知其伐吾性也。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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