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三事忠告》·张养浩
風憲忠告 序 自律第一 示教第二 詢訪第三 按行第四 審錄第五 薦舉第六 糾彈第七 奏對第八 臨難第九 全節第十 ○序 曩聞崇安令鄒從吉甫能以忠信使民,民亦樂其治。予過崇安,會從吉,問所治何先。即出書一卷,曰:“某不敏,粗效一官者,此書之力也。”予閱其書,則相國張文忠公為縣令時所著,采比古人嘉言善行,自正心修身,以至事上惠下,擿姦決疑,■〈血阝〉隱治賦,凡可為郡縣楷式者,無不曲盡其宜,且簡而易行,約而易守,名之曰《牧民忠告》。及余客京師,嘗於臺臣之家見所謂《風憲忠告》者,言風紀要務凡十章,亦公為御史時所著也。今年余謁閩海,監憲莊公出《風憲忠告》,將鋟梓以廣其傳,俾余序之。余得重觀是書,則歎曰:“文忠真仁人也,仁者恥獨善於己,己為令長,得牧民之道,欲使天下牧民之吏人人盡其道;己為憲臣,能振紀綱,慎舉刺,言人所難言,欲使天下為憲臣者人人皆然。公其心於天下,而不私其身,雖令尹子文之忠,不及此也。《傳》曰:‘仁人之言,其利博哉。’是書可謂仁人之言矣。”時文忠公之子引來僉閩憲,克濟世德云。 至正乙未秋,林泉生序。 ○自律第一 士而律身,固不可以不嚴也,然有官守者,則當嚴於士焉;有言責者,又當嚴於有官守者焉。蓋執法之臣將以糾姦繩惡以肅中外,以正紀綱,自律不嚴,何以服眾?夫所謂嚴如處子之居室,一行一住一語一嘿必語禮法,厥德乃全;跬步有違,則人人得而訾之。苟挾權怙勢,惟殖己私,或巧規子錢,或盜行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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