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豪爽
《新语林》·陈赣一
杨渭叟豪放好饮酒,尝曰:“酒不可一日不饮,更不可一刻不醉。” 杨见前。 陈剑潭孤寒无恃,客游南北三十余年,挟策卖文,干诸侯、抵卿相,喜言经世而盈头雪刺不名一钱。 陈名澹然,安徽桐城人,举人。官道员,民国七年以简任职分江苏任用。工文词,着述甚富。 张绍轩尝为故广西提督苏元春从弁,元春畀以巨金,令如沪购办军装。既至,肆意狎游,未匝月挥霍殆尽,有劝之者曰:“如是放肆,不急逃首级不保矣。”张曰:“此非大丈夫也。”遂还桂林自述不法状,乞治以军律。元春奇其才,纵之。 张见前。 吴北山官刑曹,上书指斥国政,尚侍皆大惧,争过之。吴叹曰:“是戋戋者,乃羁我耶?”明日拂袖去,浪迹江海,挥金结客为豪。 吴见前。 乙巳粤西匪乱,左右两江诸郡县蹂躏几遍,政府以岑西林为将家子,且系桑梓地,遂以桂事属之。西林即遣部将祖绳武为前驱,而柳州不守,祖自戕死。西林怒,计擒盗魁陆亚发、梁果周,抉其心肝以祭祖,注血于瓯中以饮巡抚柯巽庵,柯薄尝之,西林立饮而尽,两粤人咸颂其义气干云。 岑、柯俱见前。 袁容庵幼时,其叔问其所志,容庵对曰:“愿留芳百世,毋遗臭万年。” 袁见前。 汪精卫、黄立人谋炸清摄政王载沣,事发俱下狱,审判官问汪曰:“同党共几人?目的何在?”汪曰:“此乃一人之计策,并无同谋者。”曰:“已获之黄某非尔之同党而同谋者耶?必直言无隐,方可望减等治罪。”汪曰:“此人与我初识面,乌能共秘密?彼就缚,不知其所作何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