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荣誉的法典

《中国人的精神》·辜鸿铭
去年我在日本的时候,教育外相菊池男爵(BaronKikuchi)(25)问我,我提到过的孔子讲述他的国家信仰的这本书里的四个中国字怎么翻译。这四个字是名分大义。我把他们翻译为荣誉和责任的重大原则。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中国人把儒教和别的所有宗教作了一个特别的区分,他们没有把孔子教导的这个体系称为教--汉语里命名别的宗教,比如佛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通用术语--而是把这种荣誉的信仰称为名教。在孔子的教导中,君子之道这个术语,理雅各(26)博士翻译为"高人之道",在欧洲语言里最接近的等价词是道德律法--字面上来看,道的含义是君子的律法。事实上,孔子教导的哲学和道德的整个体系可以用一个词总结:君子的律法。孔子把君子的律法写作成文并发展成为宗教--国家宗教。这种国家宗教的信仰第一条款就是名分大义--荣誉和责任的原则--它也可以称为:荣誉的法典。 在这一国家信仰里,孔子教导说,不但国家,而且所有社会和文明的唯一真正的、理性的、永恒的、绝对的基础是这一君子的律法、人的荣誉感。现在你们,你们大家,即便相信政治里没有道德的那些人--我认为,你们大家都知道并且承认人类社会里这种人的荣誉感的重要性。但我不十分肯定你们所有人都意识到人的这种荣誉感对维持任何一种人类社会的绝对必要性;事实上,正如谚语"盗亦有道"所表明的那样。没有人的荣誉感,所有社会和文明会立即崩溃无法存在。请允许我来为你们解释为何如此?让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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