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清代八股特征
《清代八股文》·邓云乡
本书书名《清代八股文》,而清代八股文是继承明代而来的。清初进关在北京建立政权不久,即开科取士,一切都依照明代旧制。这时虽然政权是清代的,八股文基本上还是明代的。经历顺治、康熙初年之后,清代八股文从法定体制上,到各种形式及作者文风上,逐渐形成了清代自己的八股文,与明代八股文比较,自有其独特的地方,但从文风上比较,在今天说来,比较难以理解,只能从表面上说些特征。 一是由顺治二年开始,即规定了八股文的字数,定为每篇不得过五百五十字。这当然是为了考试需要,因当时考试,不同于现在高考时间,语文只二小时。那时考秀才天不亮进场,天黑才出来。举人、进士考试三场,每场头天进场,第二天才出来。时间较长,不限字数,才气大的只要有时间写成洋洋数千字长文,那试官阅卷,就无法看了。所以要限制字数,最少下限,最多上限,均有规定。康熙二十年,因考虑五百五十字,似乎过少,作者词意未尽,就草草结束,影响文章内容,因增至六百五十字。乾隆四十三年,又明确规定乡试、会试四书文字数为七百。即:百字为完篇,文章在三百字以上,七百字以下,给参试者以较大字数上的自由,这样写起来较为方便。《制义丛话》中总结说:“长短得中,至今遵守,间不可易之定式也。”这一字数限制,大概到废八股文时,也还执行着。至于前选袁昶文,篇幅过长,那是特殊例子,或因系拟作,自持才大,不受科场限制,随意写长,也未可知。 二是明代制义有大结,即在文章结束后,作者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