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育代宗教说

蔡元培·子部杂家类·1 章
蔡元培著。是作者1917年4月在北京神州学会上的演说词,先后载于《新青年》第三卷第六号(1917年8月1日)及《学艺》杂志第一年第二号(1917年9月)。后修订辑入《蔡孑民先生言行录》。这是研究中国现代美学史的重要材料。作者认为,宗教之原始,不外因人们精神作用而构成。人们精神上之作用通常可分为知识、意志、感情等三种。最早之宗教常兼此三种作用而有之。但随着社会文化日渐进步,知识与意志作用离开宗教而独立,于是和宗教有最密切关系者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谓美感。但是以美育论,已有与宗教分合之两派。此两派相较,依附于宗教的美育,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养之作用。有鉴于此,则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纯粹之美…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