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白毛女》
《中国现代文学史》·唐弢
一九四五年由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集体创作,贺敬之、丁毅执笔的《白毛女》,是这个时期歌剧创作的优秀代表作,为我国的民族新歌剧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这以前,鲁艺的师生在学习民间艺术,创作和演出新秧歌方面,已经做了不少工作,并且取得显著的成绩。象《兄妹开荒》和《周子山》,就都是新秧歌运动的重要剧目。在那几年里,他们到农村巡回演出,较为深入地接触了农村的社会现实。他们还参加了减租减息运动,了解了农民与地主阶级的矛盾。经过这一段在“大鲁艺”中的实践,他们在思想上、生活上、艺术上都有很大收获。这为后来《白毛女》创作的成功,准备了重要条件。 一九四五年,西北战地服务团从晋察冀前方回到延安,带回了民间传说“白毛仙姑”的记录本。这个故事在四十年代初开始流行于河北省的阜平一带。内容叙述一个被地主迫害的农村少女只身逃入深山,在山洞中坚持生活多年,因缺少阳光与盐,全身毛发变白,又因偷取庙中供果,被附近村民称为“白毛仙姑”。后来在八路军的搭救下,她得到了解放。这些生动的情节立刻吸引了人们。为了向即将召开的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献礼,鲁艺师生决定以它为题材,创作一个大型的、在现有基础上提高一步的新型歌剧。起初,有人认为这是个神鬼故事,没有思想意义,有人则认为只能编成破除迷信的戏。经过讨论,大家认识到这个故事虽然带着浓厚的传奇性,却反映了中国农村阶级斗争的真实情况,它包含着“旧社会把人逼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