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从《而乙集》到《花边文学》

《中国现代文学史》·唐弢
一九二七年十月,鲁迅从广州来到上海,上海是当时全国工人运动和文化运动的中心。“四一二”大屠杀加速了两极的分化,革命活动转入地下,在纸醉金迷的生活背后,阶级斗争正以不同的方式深入到各个方面,并且愈来愈趋于激烈。鲁迅和许多革命作家一起,在党领导下,向反革命的文化“围剿”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并以他的坚贞、英勇、倔强和智慧,在这一“围剿”和反“围剿”斗争中,“成了中国文化革命的伟大”(注:《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横排本第2卷第663页)。 鲁迅这一时期写的主要是杂感。虽然杂感这一形式不止一次地受到反对者的攻击:自称“诗人”的绅士轻视它,“死抱住文学不放”的“第三种人”嘲笑它,“还不到一知半解程度的大学生”奚落它,诬之为“投机取巧”,鄙之曰“鸡零狗碎”,但鲁迅还是积极提倡,坚持写作,“乐观于杂文的开展,日见其斑斓”(注:《且介亭杂文二集·徐懋庸作〈打杂集〉序》)。一九三五年底,他为《且介亭杂文二集》作后记的时候,具有总结意义地回顾了自己写作这类文章的始末,他说:“我从在《新青年》上写《随感录》起,到写这集子里的最末一篇止,共历十八年,单是杂感,约有八十万字。后九年中的所写,比前九年多两倍;而这后九年中,近三年所写的字数,等于前六年,……”杂感之所以在鲁迅笔下大量出现,愈写愈多,主要是因为政治形势的变化和革命斗争的需要。瞿秋白在一九三三年曾经作过这样的分析,他说“鲁迅的杂感其实是一种…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