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元明文学

《中国文学常识》·郑振铎
当元的末季,杂剧的作者稍倦,于是“传奇”的作者便起于南方。钟嗣成的《录鬼簿》虽专载杂剧——北剧——的作家,然于叙萧德祥的一段文字里,却言他“凡古文俱檃括为南曲,街市盛行。又有南曲戏文等”。可见,那时南曲已甚流行。到了公元1369年(明洪武二年),朱元璋的部下,征定了中原,攻陷了北京,把蒙古民族逐回北方去。久陷于异族统治之下的中原,这时始复为汉族所恢复。在这时的先后,产生了好几部伟大的长篇剧本,即所谓的传奇。在戏曲的技术上,传奇较杂剧进步了许多。因此,这些传奇甚为当时人所欢迎,几有压倒杂剧之势。 传奇盛行 这时最盛行的传奇为《荆》《刘》《拜》《杀》及《琵琶记》5种。《荆》即《荆钗记》,为明太祖之子朱权作;《刘》即《刘知远》,一名《白兔记》,为无名氏作;《拜》即《拜月亭》,一名《幽闺记》,相传为元施惠作;《杀》即《杀狗记》,为明初徐作;《琵琶记》则为明初的高明所作。 施惠,字君美,一云姓沈,杭州人。《录鬼簿》列之于元曲的第二期作家中。《录鬼簿》仅叙他“居吴山城隍庙前,以坐贾为业……每承接款,多有高论。诗酒之暇,惟以填词和曲为事,有《古今砌话》,亦成一集,其好事也如此”,并不言及他曾作《拜月亭》一剧。也许此剧竟不是他所作的。王国维跋此剧,谓:“此本第四折中,有‘双手劈开生死路’一句,此乃用明太祖微行时为阉豕者题春联语。”因此断定它为明初所作。王氏说颇可信,在元曲的第二期,似尚不能产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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