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正史

《吕思勉国学经典入门》·吕思勉
(上) [名称之由来]《史通》有《六家》《二体》篇,《隋志》只认其一,今沿用之,此体称纪、传、表、志体,简称纪传体。 正史之名,系在所载的史事较重要、较完全、较正确之观念下成立。 何种史事为较重要的?就旧日之观念言之,可以马端临《文献通考·自序》之言为其代表,即(一)理乱兴衰;(二)典章经制。 正史皆借政府之力而成。即纂述出于私人,材料亦必得自政府。自南北朝以前,皆由(一)私人,(二)政府委任私人撰述,故其性质为独修;唐以后皆由政府设局,合多人之力编纂,故其性质为众修。二者各有所长,但至后世,因材料日多,独修已成为不可能。 正史最重要之性质为保存材料。编纂者之才、学、识,固有高下之不同,然大体皆知注意于此。 因此,正史本不能看做一人之著述,即独撰者亦然。 古人之著作,原可两说并存,史家尤然,如《旧唐书·高宗王皇后传》为其最显著之例,故后人讥古人矛盾,古人不应负责处甚多。 凡正史皆非极精审之作,甚至系不精审之作,仅就某一时期所能得之材料,加以编纂而已。此中又分两问题:(一)材料不全,此撰述者不能负责;(二)编纂草率,此则撰述者应负其责,而其中最重要之关键为未作长编。 正史并非最原始的史料;但作正史时所据材料,十九不存,故正史在大体上即为原始的史料。 在正史材料的预备中,国家所设立的史官,作用极大,欲知其略,可看《史通·古今正史篇》及拙撰《史通评》中此篇之评。 中国史学家之见解,大体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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