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叙事文

《文章作法》·夏丏尊
第一节 叙事文的意义 记述人和物的动作、变化,或事实的推移的现象的文字,称为叙事文。例如: 宝钗与黛玉回至园中。宝钗因约黛玉往藕香榭去,黛玉因说还要洗澡,便各自散了。 ——《红楼梦》第三十六回 (人的动作) 汽笛曼声的叫了。汽船画圆周,缓缓的靠近埠头去。 ——《省会》 (物的变化) 叙事文原和记事文一样,同是记述事物的文字;不过记事文以记述事物的状态、性质、效用为主;而叙事文以记述事物的动作、变化为主。所以记事文是静的,空间的;叙事文是动的,时间的。例如: (一)牵牛花有红的,紫的,颜色虽很美观,但少实用。 这是述说牵牛花的形状和性质的,是记事文。 (二)院里的牵牛花,红的,紫的,都很鲜艳地开了。 这是述说牵牛花的变化的,是叙事文。 第二节 记事文和叙事文的混合 文体的分类原只是为说明便利和作者自身态度不同,实际上并没有纯粹属于某种体裁的文字,记事文和叙事文虽因所记述的对象不同而有区别,在一篇关于事物的记述的文字中,总是互相混杂的。例如:“今天开了三朵牵牛花(叙事),一朵是红的,两朵是蓝的(记事)。”如果改成“今天一朵红的和两朵蓝的牵牛花开了”,便是纯粹的叙事文(甲);又若改为“今天开的三朵牵牛花,一朵是红的,两朵是蓝的”,就是纯粹的记事文了(乙)。因为(甲)的目的在使读者知道牵牛花的变化,而(乙)的目的在使读者知道牵牛花的状态。 总之叙事文和记事文,只是作者依旨趣和记述的对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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