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颁大学中国文学系科目表商榷

《国文教学》·朱自清
二十七年,承教育部委托撰拟大学中国文学系科目草案,我就和罗莘田先生(常培)一起商量,拟成了一份,送到部里。那草案实在是我们两个人的共同意见。那草案后来又经过一番修订,二十八年六月,交给大学各学院分院课程会议讨论。同年八月教育部根据这次会议的结果,颁布了分系必修选修科目表,到现在已经施行了整三年了。 这次课程会议,我因为学年正在结束,分不开身,不能到重庆出席去。草案上既没有说明的文字,自己又没有能够向到会的诸位先生阐述一切,起草人的用意不免有被忽略的地方,也是自然的。这是我的一宗遗憾。科目表颁行后,从去年以来,陆续见到些批评的文字。金陵大学中国文学系主编的《斯文》上就有三篇,作者依次是程会易(一卷十六期)、余贤勋(一卷十九期)、张守义(二卷一期)三位先生(余先生已故)。《高等教育季刊》一卷三期朱光潜先生《文学院课程之检讨》里也有专评中国文学系科目的话。还有,罗莘田先生、王了一先生(力)曾各写过一篇文,论到语言文字组的科目,载在《中央日报》昆明版附刊的《语文》上。此外也许还有别的文字,但我见到的只是这些。 原案的用意,第一在“中国文学系得设文学及语言文字两组”。感谢那回出席的诸位先生,这个意见被采纳了。我们所以这样主张,是因为眼见这二十年来中国语言文字学的突飞猛进,觉得应该训练些人才适应这种新兴的专业,促进它的发展。这是实际的需要,至少我们和一些同行同事都觉得如此。但是语言文字和文学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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