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老子注》·王弼
知者不言, 因自然也。 言者不知。 造事端也。 塞其兌,閉其門,挫其銳, 含守質也。 解其分, 除爭原也。 和其光, 無所特顯則物無所偏爭也。 同其塵, 無所特賤則物無所偏恥也。 是謂玄同。故不可得而親,不可得而疏; 可得而親,則可得而疏也。 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 可得而利,則可德而害也。 不可得而貴,不可得而賤。 可得而貴,則可得而賤也。 故為天下貴。 無物可以加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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