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三元参赞延寿书》·李鹏飞
神仙救世(却老还童真诀) 三元之道,所谓地元,人元,百二十岁之寿,得其术则得其寿矣。如迷途,一呼万里可 彻然,天元六十者,固已失之东隅,能不收之桑榆者乎?归而求之,又将与天地始终,岂止六十而已哉?乔松彭祖,当敛在下风,或曰此道神仙所秘也。少火方炎, 强勉而行真,可一蹴而造仁寿之哉?奈之何!道不易知也,纵知之亦未易行也。人年八八,卦数已极,汞少铅虚,欲真元之复殆,渴而穿井,不亦晚乎?煮石为粥, 曾不足喻其难,于是岂知道也域?剥不穹则复不返也,阴不极则阳不生也,知是理可以制是数矣。 《回真人内景诀》曰:“天不崩地不裂,惟人有生死何也?”曰:“人昼夜动作,施泄散失元气不满天寿,至六阳俱尽,即是全阴之人,易死也。”若遇明师指诀, 信心苦求则虽一百二十岁,犹可还乾,譬如树老用嫩枝再接,方始得活。人老用真气还补,即返老还少。勤修一年,元气添得二两,便应复卦道。 《书》曰:人者,物之灵也。寿本四万三千二百余日,元阳真气,本重三百八十四铢,内应乎乾。乾者,六阳具而未知动作施泄。迨十五至二十五,施泄不止,气亏 四十八铢。存者,其应乎。加十岁焉,又亏四十八铢。存者,其应乎。加十岁焉,又亏四十八铢。存者,其应乎否。至此乃天地之中气。又不知所养,加五岁焉,其 亏七十二铢。存者,其应乎观。加五岁焉,其亏九十六铢。存者,其应乎剥。剥之为卦,上九一阳爻而已。 《仙书》曰:“有一爻阳气者不死。”倘又不知所觉则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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