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论财取运
《子平真诠评注》·徐乐吾
原文:财格取运,即以财格所就之局,分而配之。其财旺生官者,运喜身旺印绶,不利七煞伤官;若生官而后透印,伤官之地 ,不甚有害。至于生官而带食破局,则运喜印绶,而逢煞反吉矣。 徐注:财旺生官者,与正官格相同,一为月令正官,一为月令财耳。财官旺而身轻,运喜身旺印绶;财官轻而身旺,则宜财官运。七煞混局,食伤碍官,同为所忌也。 壬申 壬子 戊午 乙卯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论财篇葛参政造,用在乙木官星,月令财旺生官也。甲运七煞混,不利;寅运则会午成火局,解子午冲,亦帮身美运也;乙卯十年,官星清,虽旺无碍;丙辰、丁巳、戊午、己未皆美运,唯忌金水之地耳。 (林注:此造用神当取日主坐下午火,正官佩印兼作调候暖局,所以一路行木火土身旺暖运俱美。) 若局中透印,行食伤而无碍,盖有印回克护官也(参见上范太傅造,官格用印节)。若局中带食伤,则为官星有病,行印运克制食伤,为去病之药,最为佳运。煞运反吉者,以有食伤回克,不为害耳,非可认为吉运也。 原文:财用食生,财食重而身轻,则喜助身;财食轻而身重,则仍行财食。煞运不忌,官印反晦矣。 徐注:财用食生者,即食神生财格也。特财在月令,故名财用食生。亦分身轻身重两节,身轻宜助身,身重宜财食。 壬寅 壬寅 庚辰 辛巳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此论财篇杨待郎命,食神生财格也。日元财食相均,行食伤财运为美,如癸卯、甲辰、乙巳是也。丙火煞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