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卷之二十八
《灵宝无量度人上经大法》·佚名
玄宪仙格品 上品 玄师曰:功过罪福大则增减年寿,小则促延龄算。有三品九等,皆泰玄都省天禁,兆宜遵奉。 上等上格,除增三纪。 上等中格,除增二纪。 上等下格,除增一纪。 中等上格,除增十年。 中等中格,除增九年。 中等下格,除增七年。 下等上格,除增半纪。 下等中格,除增五年。 下等下格,除增三年。 上等上格,减益二百四十算。 上等中格,减益一百二十算。 上等下格,减益一百算。 中等上格,减益九十算。 中等中格,减益五十算。 中等下格,减益四十算。 下等上格,减益三十算。 下等中格,减益二十算。 下等下格,减益一十算。 玄师曰:凡小善小恶,更有减益十算已下,至一算者。太极玄能真人曰:能造上品上等之功,不可冒上品上等之罪。小善须令一日一注,小恶须是一日一消。积小善成大功,消小恶成大善。上等之功虽造,上品之罪不原。学士诵之,则享丘山之福,慢之则获万劫之厄。 中品 玄师曰:男仙高曰天尊,女仙高曰元君。形神未获俱妙,尚有肉质尸骸,不许封称。有功尘世,大功三年,中功七年,下功九年,一迁。无功者并七百日一升。初日校职阴曹,次入水官山川主者,次地官靖庐福地主者,次洞天主者,次十洲三岛仙官,渐进入於天官。凡行功於世,立十德大功行化之士,内外功全,迎神校职之所,太阴炼尸,年限足日,合形仙飞。如功德内外不备,分神治事,建邸於天地水之阴曹也。入此玄阶清品,须参斗受书,落割死名,上生南曹。功德发於改正,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