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子学易编

《丙子学易编》·李心传
宋 李心传 撰。 先儒谓上经天道,下经人道,晋韩康伯非之,当矣。程子复论分上下经之故,具说甚详。晦庵则以为简帙重大而已。信斯言也,则诸卦自可平分为二,曷为多寡之不齐乎?愚尝考之,上下篇之卦数虽不齐,而反复观之,皆为十有八。故系辞传亦言二篇之策,则其来盖远,未为无意也。 「见群龙无首」,自王氏以来皆以三字为句,郭立之独以五字为句,晦庵又推言之,其义甚美。但「群龙无首」,于象未为吉尔。先君子曰:此即天德不可为首者也。考之古书,「无」母通用,则无首者戒之之辞。以「利永贞」之例推之,亦当如此也。 先君子曰:易之三画,三才自然之数也。参之则九,两之则六。圣人以九六名爻者,虽起于倚数,而参之揲蓍之余数,与五行之行数,亦无不合焉。击辞传中论数之文,尽于此矣。郑氏曰:「媾,犹会也。」 先君子曰:屯六二近初九之阳,而正应在五,然震之性动而趋上,竟舍初而归五。蒙六三近九二之阳,而正应在上,然坎之性陷而趋下,乃舍上而求二。先君子论卦画详明如此,先儒所未及也。 先君子曰:二以诚实居中,理固得矣。而先后二阴陷之,故窒塞而不通,惕惧而不安。 讼而见抑者,必惩创而无他虑;讼而获胜者,将满假而有后忧。故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是因讼而有失也。然而无眚者,祸止此也。或锡之鞶带,是因讼而有得也。然而三禠之者,忧未已也。先儒之说,于义固安,但辞若未顺耳。郑氏曰:「小国之下大夫,采地方一成,其定税三百家,故三百户也。」 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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